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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學校防疫小組公告!!!
1.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月26日公告規定,即日起人員於本校各辦公處所、教室、大型活動無法保持社交距離者,一律佩戴口罩。
2.出入各建築物須出示個人健康憑證。未詳實填寫個人健康聲明表者,除移送本校人事評議或獎懲單位依規定懲處外,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:「不實填報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」之規定,報請有關機關處分。
3. 自9月14日起,本校於各建築物出入口恢復體溫監控暨量測,敬請配合。
4. 自9月21日起,宿舍恢復全天候防疫管制;管理大樓、行政大樓延長防疫站出入管制至夜間8:30;醫健暨資電大樓下午5:30後,各項活動須先於校安中心報准後,採自主防疫管理方式為之。
防疫小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