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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知学校防疫小组公告!!!
1.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8月26日公告规定,即日起人员于本校各办公处所、教室、大型活动无法保持社交距离者,一律佩戴口罩。
2.出入各建筑物须出示个人健康凭证。未详实填写个人健康声明表者,除移送本校人事评议或奖惩单位依规定惩处外,并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:「不实填报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」之规定,报请有关机关处分。
3. 自9月14日起,本校于各建筑物出入口恢复体温监控暨量测,敬请配合。
4. 自9月21日起,宿舍恢复全天候防疫管制;管理大楼、行政大楼延长防疫站出入管制至夜间8:30;医健暨资电大楼下午5:30后,各项活动须先于校安中心报准后,采自主防疫管理方式为之。
防疫小组 敬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