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主 旨:檢送本院(含埔里、嘉義暨灣橋分院)提供各校護理、助產系薦送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條件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薦送條件: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在學成績:推薦台中榮總者學業、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;推薦至埔里
分院及嘉義暨灣橋分院者學業75分以上、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(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),名額不限。
二、於本院最後一哩實習,畢業後有意願於本院服務者,實習期間可向本院申請留院服務,可不需提報薦送。
三、凡有護生志工表現優良,護理長推薦函者優先進用。
四、名冊請依推薦本院(或分院)各別造冊(如附件)函復。
五、推薦期間: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5日止。
六、錄取後將依照缺額與面試成績依序進用。
七、隨函附上「本院及埔里、嘉義暨灣橋分院護理部招募簡介」、「推薦名冊」電子檔。
附 件:(附件請至本院附件下載區,憑發文字號、發文日期及識別碼查詢下載。網
址HTTP://EDSDW.EDOC.VGHTC.GOV.TW/DL),請盡速下載存檔,附件保存期限
為一個月。 識別碼:DMR7LEJE
※針對以上訊息,如有意願者,請於109年4月15日前,檢送相關文件送至系辦公室,以利辦理後續推薦作業。
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本學系邵佩琳老師。